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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/EMC规章-日本
在 1986 年三月,日本发表一组限制计算机之电磁放射的自动技术标准。 日本标准是由自动控制委员会 (VCCI) 所发展的,此标准适用「数据处理设备和办公室电子机械的干扰」。 这两种设备等级是根据 VCCI 标准建立的。 等级 1 的限制适用于工业和商业应用中所使用的信息技术设备 (ITE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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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 2 限制适用于住宅应用中所使用的 ITE。 日本限制目前已逐步实行,且所有在 1989 年 12 月以后制造的数字设备,都适用最后的放射标准。日本限制与表 12 到 13 中所示的 CISPR 22 和欧洲标准 EN 55022 相等。VCCI 并未将 EMI 放射等级设定至 30MHz 以下。 |
日本对 A 等级数字装置的 RFI 辐射限制 (表12)
注意 |
dB(m V/m) 与 |
日本对 A 等级数字装置的 RFI 辐射限制 (表13)
注意 |
dB(m V/m) 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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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标准是完全自愿性的,它们仍然由日本电子工业强力支持。 此标准可能会成为强制性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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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不可能只测试一次产品就能符合所有(美国、欧洲和日本)标准,因为在所需的测量过程中会有不同的差异。 例如,FCC 对 B 等级装置之辐射放射的指定测量距离是
A 等级数字装置之 FCC、VDE 和欧洲/日本辐射限制的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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